1、 地域优势。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对地方金融市场比较熟悉,与本地经济主体联系密切,了解程度深,业务关系较为稳定。另外,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地方经济交融的地缘性优势和时效优势,对当地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效果掌握得更详尽准确。信息渠道的畅通为银行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决策基础,增强其风险防范能力,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经营优势。城市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机制运行、机构设置等方面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有效性和竞争优势。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实施一级法人体制,公司治理相对科学完善。再加上经营地域集中,信息传递快捷、决策链短,相比大银行来说更具有经营灵活、对市场变化反应快、决策迅速的特点,对资金需求迫切的企业来说能形成强大吸引力。
3、 规模优势。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位于大型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外,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与全国性银行相比规模都较小,主要是在它们所属的二级地区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上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相对较小的规模在经营上更利于管理,在政策上更便于贯彻,从而更有利于效率的提升。
1、 总体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包袱重。城市商业银行曾经面临着严重的资产质量困境,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障碍。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对比来看,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或多或少地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总体来看,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结构以及信贷资产状况较不合理。
2、 资本充足率差,缺乏权益性融资渠道。按照银监会2004年新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我国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能够达到8%标准的仅有23家,67家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低于这一最低标准(不足4%)。而在这6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还有42家的资本充足率为负数,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面临着资本不足、拨备覆盖率低的问题,总体防范风险能力弱,面临巨大风险。
3、 市场定位不明晰,业务特色不突出,缺乏战略计划。城市商业银行从发展初期至今大多采用追随型市场定位战略,业务发展与大银行存在“同质同构”现象,未能扬长避短,不能反映其特色。加之其服务范围局限,面向全国的较少。在人才储备、管理、服务理念、营销手段等各种软和硬性指标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4、 产品创新水平差。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常常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而缺少利用金融创新来创造利润,占领市场的主动权。首先,产品品种单一,例如,在公司银行业务上,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有存款、贷款和结算,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可以提供贸易融资链业务、离岸银行业务和公司理财等。其次,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集中体现在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理财等新兴高技术产品的发展明显落后。以银行卡为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功能局限于存款,转账和透支三个方面,而有些股份制银行的一卡通就可以提供理财,网上支付、手机充值、自助贷款等多项功能。最后,产品创新能力弱。受科技和人员的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明显比较低。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结构性调整、金融改革的深化都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外部发展环境形成巨大影响,挑战和机遇并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和逐步完善,传统的封闭经济逐步被开放经济所替代,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资金配置渠道、社会投融资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社会财富结构、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职能不断转变,都为以按市场经济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了有利的成长空间。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其表现为:
1、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很快,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支中坚力量,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其融资渠道仍然不畅通。缺资金、难融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中小企业来说,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还是银行信贷。然而中小企业要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并不容易,相对于中小企业的“零售信贷”,大企业的贷款资金规模大、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也比较高,所以商业银行都倾向于向大企业贷款。尤其是在我国,由于利率受到严格管制,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成本差异无法通过利率的相应调整予以缓解,因此经营批发业务较之经营零售业务具有明显的利益优势。这就导致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信贷困境,个体、私营和乡镇企业所获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比重很低,这就为广大城市商业银行预留了广阔的发展余地。
2、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民财富分配中居民比重持续上升,居民储蓄额不断上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人均财产性收入也不断增多,反映出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这为城市商业银行拓展异地金融业务提供了机遇。在2005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表示,对于满足各项监管要求,且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在现有的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出现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等一批佼佼者,对这些发展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开设异地分行是其渴望走出的一步。比如在上海银行设立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设立上海分行,除了沪浙两省间的渊源,还因为同属人行上海分行的管辖范围,上海和宁波形成了区域性金融安全区。根据银监会的目标,城市商业银行力争到2008年基本具备现代金融企业雏形、到2012年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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